漳州市农业局毕业证样本图片由高中生受益网搜集整理发布,如需查看模板请点击福建省中专毕业证样本图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院校简介:漳州市农业局是一家位于漳州市的政府农业监督部门。所属地区
漳州市
邮政编码
363000。(二)划入的职责
1.将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的农机管理和安全监理职责划入市农业局。
2.将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畜禽屠宰监管职责划入市农业局。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对农业农村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统筹协调,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和“三农”服务体系建设。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动植物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
3.加强扶贫开发工作。[1]
漳州市农业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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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参与拟订各项涉农政策;组织、指导农业执法工作。
(二)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了解掌握和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和农业、农村工作情况;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决策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三)负责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参与拟订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管理工作;指导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村民筹资筹劳、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和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与发展。
(四)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扶贫开发规划、政策;负责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测工作;按分工组织、协调实施有关扶贫开发的工程和项目;组织协调开展山海协作、社会扶贫、对口帮扶宁夏回族自治区、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和扶助。
(五)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指导农村基层建设、农村工作机制创新和指导农业及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并指导实施新农村建设、农村小康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管理和服务。
(六)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按规定指导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相关工作,组织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项目申报、农业专项资金的计划安排管理和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七)牵头研究起草和指导实施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规划,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等专项建设;拟订并指导实施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编制和建立农业产业化项目储备库;会同有关单位拟订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农产品行业协会建设与发展。
(八)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流通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据有关规定负责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拟订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指导农业标准化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与监督管理。
(九)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不含林木种苗和花卉)、食用菌菌种、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不含兽药、饲料及其添加剂在水产养殖环节投入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指导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动植物疫病防治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不含森林植物、花卉、野生和水生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依法组织疫情的扑灭;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管理相关工作;监测农业灾情,组织种子、消毒剂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一)研究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的建设,组织实施农业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技术引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组织实施农民培训、村级农民技术员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与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农业系统劳模的评选和组织指导农民体育健身活动;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依法管理耕地质量。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建议,依法对农业资源保护、农业生产污染防治、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给予技术指导与服务;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休闲农业、电商农业等的发展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不含水生动植物、林木资源、陆生野生动物)。
(十三)研究拟订农垦发展政策,指导农垦系统深化改革;组织和指导垦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有农场农用土地利用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热带、南亚热带作物发展规划,指导其农业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农机化促进政策;负责对农业机械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依法负责农机安全监理等有关工作;依法组织农业机械产品的调查,指导、管理农机作业安全工作。
(十四)承办农业涉外、涉港澳台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农业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研究拟订漳台农业合作与交流的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
漳州市农业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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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对照《漳州市农业局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漳州市农业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市农业局门户网站上查阅《指南》。
漳州市农业局是全市农业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农业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漳州市农业局的信息公开由市农业局办公室负责,市农业局各部门的信息公开由信息生成和保存的机构负责。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市农业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市农业局领导、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内设机构分工、管理职能及调整变动情况;
2农业工作动态;
3教育培训;
4农业综合信息;
5行政审批;
6应急管理;
7人事任免;
8其他政府公开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可参见市农业局编制的《漳州市农业局信息公开目录》。
2、公开形式
市农业局办公室在市农业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市农业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此外,还将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阅相关信息。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4、查询方法
公众可以在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开栏、电子信息屏、档案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设施查阅市农业局公开信息;也可以从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市农业局公开信息;还可以从市农业局门户网站,通过政府公开信息栏目查询,或使用信息索引检索、全文检索方式获取自己需要的政府公开信息。目录索引的格式为:
索引号 信息名称 发布机构 内容概述 信息生成日期 备注/文号
二、依申请公开(2008年5月1日开始执行)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的市农业局信息外的相关信息,可以直接在市农业局门户网站上填写并递交《漳州市农业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从市农业局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向市农业局受理机构递交书面申请表。
1、书面申请受理机构:市农业局办公室
通信地址:漳州市大同新巷6号漳州市农业局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市农业局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市农业局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并直接递交电子版《申请表》即可。
(2)书面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市农业局办公室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本局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局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市农业局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4、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符合低保或低收入困难等条件的,凭有关证明,经本人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3]
漳州市农业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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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职责,市农业局设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调各科(室)、站(中心)之间的工作;抓好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协助做好行风评议工作,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负责重大会议组织;负责文秘工作,组织有关综合性文件、材料、报告的起草,负责督查、档案、机要、信访、接待工作,组织农业和农村调研工作,负责宣传、政务、农情信息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事务管理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拟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制订本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技术改造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国家和市财政拨给农业各项经费的预决算,负责农业专项资金及局直属事业企业单位经费的计划安排和监督管理及财务审计,指导局属企事业单位及行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农业系统的统计工作,组织有关农情企业统计调查研究工作。
(二)人事科教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设置和人事管理工作,协助局党组对 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的考察任免;负责干部、工人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局和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活动和服务工作,填报有关人事劳动统计报表,参与制定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负责局机关和事业站、中心、队的评先工作,组织全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局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年终考评,搞好事业单位的工人的考评和技术等级,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农业引智工作,协助局党组抓好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贯彻执行省、市农业科研、教育,以及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交流、推广;制定农技人员、劳动者教育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农科教结合协调工作,实施农业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实施农民培训,职业教育,农技干部的德法教育,负责培训及农民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农职评和颁发农民绿色证书工作,负责农广校招生等有关事宜。
(三)农业法制科
负责审核和监督行业规范性文件;对省农业厅及有关部门起草的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意见;负责拟订全市农业系统农资打假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种子、农药、化肥、饲料、兽药、食用菌种苗等的监督管理及其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农业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主管行业的行政复议工作;监督管理行业执法工作并指导执法体系建设;承担行业政策法规的咨询和宣传;承担主管行业的行政复议工作。
(四)国有农场管理科(挂“南亚热带作物开发利用管理办公室”牌子)
研究制订农垦及南亚热带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和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垦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建立和完善垦区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全市农垦系统社会,经济状况统计,财务决算汇审工作,指导和组织农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组织垦区内外合作与交流,指导南亚热带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直属农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垦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活动和服务。
(五)项目与外经科
协调各县(市、区)、局属各科、室(站)中心组织实施项目储备,做到项目确定有调查研究,有可行性论证发展投资方向,及时组织编制上报或转报项目,引资,开展闽台农业合作交流;制订的实施农产品创名牌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招商活动或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按计划统筹组织项目资金到位,掌握好项目实施的时机和对象。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强化资金调控功能,保证项目资金投入安全有效,做好世行项目、资金使用过程的跟踪监督与分析,向领导提供有关情况,确保项目资金合理使用,计划落实。
(六)市场信息与综合科
编制全市乡镇企业发展规划和中长期计划;制定全市乡镇企业及农产品市场发展战略和营销流通策略;负责组织举办各种营销活动,参与组织乡镇企业开展东西合作、山海协作;负责办理乡镇企业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及直属企业出国考察、办展、参展,设立国际营销网点,发展国际贸易;负责有关乡镇企业信息、材料综合、档案、信访工作;负责联络、协调、接待工作和有关后勤管理工作;制定全市乡镇企业人才培训与战略和规划,指导乡镇企业系统开展职业教育、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推行业主与员工持证上岗制度;举办各种人才供需见面活动;负责全市乡镇企业系统职称评审工作;编制各项事业经费预算,负责各项经费的计划、安排、管理和监督;负责乡镇企业财务统计事务。
研究拟定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农业信息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全市农业和农(林)三级(乡、县、市)市场信息服务网络,承接国家、省、市有关农产品的信息传播,及时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农民增收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营农产品展销活动。
(七)科技与工业园区科
编制全市乡镇企业科技进步、规划制定乡镇企业技术政策;组织乡镇企业推广、开发和运用“五新”技术;参与规划和组织实施乡镇企业工业园区建设工作,引导乡镇企业集中连片发展;负责乡镇企业运行情况综合分析和统计工作;组织企业建设出口创汇基地,培育大型出口创汇个业和企业集团;负责“贸工农”贴息贷款工作;负责乡镇企业涉外事务和国际经济、科技交流与合作;指导监督全市乡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八)企业管理科
协助局领导处理解决企业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全市乡镇企业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乡镇企业及直属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推广典型经验;参与组织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参与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推荐、考评、审核工作;依法管理乡镇企业,开展企业备案登记工作;负责乡镇企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引导推动乡镇企业开展质量管理工作,指导乡镇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网终。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根据[3]有关规定派驻的纪检组与监察室合署办公,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
漳州市农业局地理位置
由高中生受益网编辑
漳州市农业局
地址:大同新巷6号
参考资料
1.漳州市农业局(中共漳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漳州市农业局官网[引用日期2018-10-16]
2.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漳州市[引用日期2017-03-16]
3.信息公开指南.漳州市农业局[引用日期2013-07-17]。。。漳州市农业局是一家位于漳州市的政府农业监督部门。漳州市农业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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