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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沿海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毕业证|样板(模板)

2019-07-16 07:33   在线客服②: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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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专区农业科学研究所。江苏沿海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1]、盐城市农业科学院。1968年“文革”期间被撤销,1972年恢复为盐城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1983年更名为江苏沿海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1990年,增挂“盐城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牌子,2003年5月,更名为盐城市农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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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43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研究员9人,副研究员34人);全所有博士3人、硕士22人。科技人员中先后有9人被授予省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 10多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16人被列入江苏省“333”人才工程培养对象。

全所设有水稻、大麦、经济作物、盐土农业、植物保护、畜牧兽医、蔬菜花卉、油料作物、现代农业等学科。主要的研究方向是:研究沿海农区和盐城市的主要耕作制度;水稻、大麦、棉花、油菜等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和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沿海农区主要农作物的病虫草害的发生规律和防治技术;作物营养与施肥,滨海盐土的快速改良和耐盐植物的引进、选育、栽培和开发利用;主要畜禽病害的防治技术和山羊品种改良;蔬菜及食用菌品种的引进、选育和高产栽培技术等。

1978年以来,全所共选育定名了农作物新品种47个,研制出一批新型实用技术,共获市以上科技进步奖248项,其中部省级及以上成果奖96项(国家奖7项),在省以上专业杂志发表论文1566篇,出版学术著作16部。主办全国学术期刊《大麦与谷类科学》(季刊),向国内外发行。 “十五”以来,一批新成果、新技术如棉花新品种“苏棉15号、22号”、杂交水稻新组合“汕优559”、“协优559”“丰优559”、粳稻新品种盐稻8、9号、啤酒大麦新品种“单二”、“苏啤3号”、“苏啤4号”,“耐盐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等正在生产上推广应用。连续3次获“江苏省文明单位”、“盐城市文明单位”称号,先后被表彰为“江苏省aaa信誉咨询机构”、“盐城市科技兴农先进单位”等。目前,江苏沿海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盐城市农业科学院正在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团结拼搏,为沿海农区和盐城市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作出更大的贡献。

江苏沿海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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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8月1日,经中共盐城地委、盐城专员公署批准成立“江苏省盐城专区农业科学研究所”([1959]农研秘字第001号),对各县农科所实行业务上的领导。1962年县农科所撤销后下辖新洋、滨海、东台三个试验站。

1968年5月21日,经专区革命委员会同意成立江苏省盐城专区农业科学研究所革命委员会([1968]盐革组字第190号),同年11月盐城专区革委会宣布农科所撤销。

1972年7月农科所复办,更名为盐城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隶属地区农业局,副县处级)。

1975年9月,对八个县的农科所实行业务领导。

1979年1月7日,中共盐城地委研究决定“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调整为地区局级单位(盐委组[1979]14号)。

1979年10月27日,经地委研究决定,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建立党委会,地区新洋农业试验站由党委会改为党的总支委员会,隶属于地区农科所党委(盐委组[1979]219号)。

1983年4月1日,盐城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改名为盐城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盐政发[1983]2号)。

1983年5月23日,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原地、市农业科研机构及其领导体制的通知,更名为江苏沿海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受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和盐城市政府双重领导(苏委发[1983]32号)。

1990年12月28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发[1990]12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在江苏沿海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增挂“盐城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的牌子(盐政发[1990]264号),并于1991年1月5日正式挂牌。

2003年5月26日,经盐市编〔2003〕23号文件批复,盐城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更名为盐城市农业科学院,并于2003年12月30日正式挂牌。

江苏沿海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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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8月,设秘书室、试验场、粮食组、棉花组、土肥组、植保组、畜牧组、农业中学(半耕半读)。

1962年7月,设秘书组、试验场、畜牧场、农专小农场、粮食组、土肥组、植保组、农经组。

1968年6月,设政工组、专案组、后勤组、生产组、综合组。

1972年7月,设秘书室、试验场、粮食组、经作组、土肥组、植保组。

1975年9月,增设群科组;1980年2月群科组改为科管组。

1980年3月,设政秘科、科管科、行政科、试验场、粮食室、经作室、土肥室、植保室。

1984年1月,设政工科、秘书科、财务科、试验场、粮食室、经作室、土肥室、植保室。

1985年2月,设办公室、科管科、试验场、粮食室、经作室、土肥室。

1986年8月,设办公室、科研生产管理科、粮食室、大麦室、经作室、土肥室、植保室、技术开发部。

1991年2月,设办公室、行政科、保卫科、科研生产科、技术开发部、粮食室、经作室、大麦室、土肥室、植保室。

1993年1月,设办公室、行政科、综合服务公司、技术开发部、科研生产科、粮作室、经作室、大麦室、土肥室、植保室。

1994年,设办公室、行政科、科研生产科、技术开发部、粮食室、经作室、大麦室、土肥室、植保室、综合研究室、科泰实业公司(原综合服务公司)、亚都实业公司。

1995年,设办公室、行政科、科研生产管理科、技术开发部、水稻室(原粮食室)、经作室、大麦室、土肥室、植保室、综合研究室、试验场、科泰实业公司、亚都实业公司。

1996年,科研生产管理科更名为科研管理科。

1997年,设办公室、行政科、财务科、科管科、监察室、技术开发部、水稻室、经作室、大麦室、小麦室、土肥室、植保室、蔬菜室、畜牧兽医室。

2001年,设办公室、行政科、财务科、科管科、监察室、工会、技术开发部、盐城明天种业科技有限公司(2001年9月16日成立)、水稻室、大麦室、经作室、小麦室、土肥室、植保室、蔬菜室、畜牧兽医室、科泰公司、亚都公司、试验场。

2002年11月28日,经盐城市编办〔2002〕24号文件同意,盐城市农业科学所内设行政后勤科室行政科、财务科、科研管理科分别更名为行政处、财务处、科研管理处。全所共设办公室、行政处、财务处、科研管理处、监察室、工会、试验场;水稻室、大麦室、经作室、土肥室、植保室、蔬菜室、畜牧兽医室;明天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亚都公司等。

2010年8月20日,盐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盐市编办[2010]52号)同意我院增设内设机构,并对部分内设机构进行更名。增设处室为:油料作物研究室和科技服务中心;更名处室为:原土壤肥料研究室更名为盐土农业研究室;原开发部更名为科技产业处。重新核定院内设机构为15个,即办公室、财务处、科研管理处(挂盐城市农科院司法鉴定所牌子)、科技产业处、行政处、试验场、水稻研究室、大麦研究室、盐土农业研究室、经济作物研究室、蔬菜花卉研究室、植物保护研究室、畜牧兽医研究室、油料作物研究室、科技服务中心。

参考资料

1.江苏沿海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江苏沿海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1975年9月,对八个县的农科所实行业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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